如果從1997年開設照相館算起,張志林在商圈摸爬滾打的時間已經有13個年頭了,可實際上,張志林的從商經歷遠比這要長,因為他從上大學時就開始在做電子手表、二手房、舊自行車等小生意了。張志林說自己做生意完全是憑興趣入行,沒有成功人士的那些勵志的故事,但是,他希望以自己的經歷,讓人們意識到,每個人都應該執(zhí)著于自己內心的夢想。
選擇喜歡的,還用計較得失嗎?
很多人在做選擇之前都會考慮:我能不能賺到錢,能不能到達某某人一樣的高度,如果我得不到某些東西怎么辦……有這些想法,就說明你將要做的事情不是你想要的,因為不是出于真心喜歡,所以你會從后果出發(fā)考慮選擇,如果是真心喜歡,那么就義無反顧了。
——張志林
張志林看上去不像是一個“瘋狂”的人,可是他不按牌理出牌的做法,常常又顯得有點“瘋狂”。
上京求學,畢業(yè)后按部就班地找一個高薪、穩(wěn)定的工作,這應該是一般人的軌跡,可是張志林恰恰就沒走上這條路。從北京某大學畢業(yè)后,張志林回到寶安,本來有機會做公務員,可是在面臨公務員職位時,張志林竟然說了“不”。他的理由很簡單,自己不喜歡。張志林也承認,公務員工作和收入穩(wěn)定,社會地位高,是個不錯的就業(yè)選擇,但是在自己的內心,還想追求點什么,不甘于就這樣平平淡淡地過一生,于是,張志林走上了另一條路,創(chuàng)業(yè)。
很多人以為,法律系畢業(yè)的張志林會開一間律師事務所,可是又讓很多人跌破眼鏡了,張志林開了一家照相館。張志林說,自己讀大學前,確實是因為喜歡才報考法律專業(yè)的,但是大學畢業(yè)后,張志林發(fā)現自己原來并不喜歡法律,在大學中,他發(fā)掘了自己的另一個愛好,那就是攝影。張志林在大學常做點小生意賺錢,賺的錢全部用來旅游、拍照,他拍攝的照片常常見諸報端、期刊,這不僅助長了張志林的攝影熱情,同時也為他積累了下一次旅行的費用。創(chuàng)業(yè)時,張志林否定了自己的專業(yè)法律,就想到用自己的興趣愛好做職業(yè),開一家影樓。
如果開影樓遇到挫折怎么辦?如果開不成影樓,最后還能做什么?張志林說自己當時完全沒有考慮這么多問題,就是憑著自己的喜好往前沖,遇到什么事就解決什么事,如果考慮太多得失,那就不是在做自己喜歡的事。
1997年,張志林在剛剛建成的新城廣場租了一間30平方米的小店面,成立了“藝苑攝影”照相館,沒有人會想到,這個只有30平米的簡陋照相館,今后會發(fā)展成為寶安龍頭攝影機構。藝苑攝影工作室以拍人物寫真為主,工作人員就張志林一個人,燈光、拍攝、后期制作都是張志林一個人負責,現在張志林印象最深的就是晚上為顧客貼照片,做相冊,基本每天工作都要到后半夜。困難當然還不只這些,因為一直在投入資金,常有周轉不靈的狀況發(fā)生,2003年2歲的兒子要上幼兒園,張志林還曾為交學費發(fā)愁,可是張志林說,這些困難都是暫時的,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吃的苦都覺得不苦,這就是精神力量的強大。
打破模式,培養(yǎng)思維方式
我不喜歡講故事,每個人都有故事,這些故事并不一定適合別人。與其告訴他如何做,不如告訴他要具有某一種思維,思維方式比現成的模式重要多了。
——張志林
1995年,在北京上大學的張志林發(fā)現有一批人從深圳進電子手表在北京的小攤出售,這個來自家鄉(xiāng)的生意張志林沒有錯過,他聯(lián)系了正在華強北做手表生意的同學,做起了批發(fā)電子手表的生意。當時深圳的電子手表上貨只要幾塊錢,張志林批發(fā)給北京的零售商十幾塊錢,一塊表就能賺10塊錢。生意好過一陣后,電子手表的生產廠多了,價格漸漸降下來,張志林的手表批發(fā)生意漸漸開始走下坡路了,手里還有大量存貨的張志林見批發(fā)電子手表的人少了,便自己做起了零售商,開始在天橋下擺攤,“那時也算是一段苦日子吧,每天學校放學,我就飛奔出校門開始擺攤,當時就弄一張大的包袱面料,往地上一攤,把表都擺上,跟所有小販一樣,見到有人來管,把包袱一卷就跑,因為怕抓,經常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可是靠擺攤賣表,銷售量非常有限,漸漸地,張志林發(fā)現,電子表的售價與進貨價持平了,手里的貨基本賣不上價錢了,于是他又開始想法子,把電子表都拆了,賣單個零件。就這樣,最后把手里的存貨都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