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號稱“名酒之鄉(xiāng)”的貴州,印發(fā)了一項全面禁酒的規(guī)定!
9月1日起,貴州省公務活動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私人自帶的酒類都在禁止之列。如果想在部分特殊公務活動喝酒,只有一招:不但要找上級單位或者領導審批,還得找紀委備案。
貴州推“最嚴”公務“禁酒令”
《貴州省公務活動全面禁酒的規(guī)定》,從9月1日起,貴州省范圍內的公務活動:
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任何酒類,包括各類白酒、紅酒、黃酒、啤酒、果酒及其它含有酒精的飲料。
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許飲酒。
重大外事活動和招商引資活動,確需提供酒類和飲酒的,須按一事一購買、一事一審批的原則,由承辦單位報請審批,同時報同級紀委備案。
本規(guī)定適用于貴州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同時,貴州省屬國有(獨資或控股)企業(yè)、國有金融企業(yè)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本規(guī)定所稱公務活動,是指出席會議、考察調研、公務接待、執(zhí)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請示匯報工作等。
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將視情節(jié)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對執(zhí)行本規(guī)定不力,導致管轄范圍內違規(guī)違紀問題多發(fā)頻發(fā),或者因發(fā)生違反本規(guī)定而造成嚴重后果、產生不良影響的地區(qū)、部門和單位,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多地曾出臺公務接待“禁酒令”
其實,禁酒令并非貴州首創(chuàng), 2013年12月8日,中辦、國辦印發(f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要求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
隨后,各省陸續(xù)出臺本地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大多省份規(guī)定,工作日午餐一律不準飲酒;浙江、黑龍江、吉林、江蘇、湖南、安徽、新疆等地出臺了更嚴的公務接待“禁酒令”。
新疆
自治區(qū)范圍內所有的公務接待一律不準飲酒。因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需飲酒的,報本級紀委(紀檢組)審核批準。所稱一律不準飲酒,是指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任何酒類。
安徽
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資等活動外,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準飲酒,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所稱一律不準飲酒,是指一律不得飲用任何人和任何單位提供的酒類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吉林
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飲酒,接待省外人員按《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不得提供香煙和高檔酒水,不得使用私人會所、高消費餐飲場所。
黑龍江
省級班子領導和省直單位干部職工到省內市(地)及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公務活動,就餐中一律不允許飲酒。
涉及外事接待,招商引資,接待海外華僑華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臺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的公務接待活動,可按標準提供省內地產酒,絕不允許提供高檔酒。
浙江
各地各單位和各級黨員干部要切實做到省內公務活動一律不準提供各類煙酒。
江蘇
省內公務接待一律不喝酒。
各地曾屢現(xiàn)“奪命酒局”
2015年4月29日,湖南永州市長向曙光等人參加了由永州零陵機場遷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承辦的公務接待用餐,喝了白酒,導致用餐的一名工作人員在當晚非正常死亡,經司法鑒定系急性乙醇中毒繼發(fā)重要部位出血而致死。之后,向曙光被免職。
2014年11月18日,四川省宜賓市林業(yè)局造林營林管理科科長盧剛按工作安排帶隊到江安縣檢查造紙原料林基地建設情況。當晚的接待就餐過程中,檢查組一名工作人員飲酒后意外死亡。
2014年7月14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來鳳縣地稅局一名年輕干部,在陪同上級部門領導用餐時飲用了白酒,因嘔吐物堵塞窒息死亡。
同樣是“禁酒令”,為何貴州更引人注目?公務“禁酒令”的背后說明了什么問題?如何保證“禁酒令”能真正落到實處呢?
“酒鄉(xiāng)”禁酒 不是一陣風 而是大趨勢
貴州頗懂醉與美,又有“酒鄉(xiāng)”遵義之地,向來是白酒的風向地之一。這幾天,一股“全面禁酒令”襲來,外界視之具有一定的風向標意義,各種解讀不免紛沓而至。
貴州全面禁酒,從規(guī)定來看,很簡單,主要突出“全面”二字。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類,一律禁止公款贈送任何酒類,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午間一律不準飲酒……其中的措辭和要求都十分嚴厲,甚至有人說,“公務活動想喝酒,也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先報告紀委”。再聯(lián)想此前浙江、黑龍江、江蘇等多省也推出公務接待的“禁酒令”,這股風就不是“一陣子”,而是一個大趨勢。
同樣是“禁酒令”,為何貴州更引人關注?一個重要方面在于貴州的“酒經濟”。在一個擁有諸多白酒品牌和白酒經濟相對發(fā)達的地區(qū)推行“禁酒令”,既需要勇氣,又少不了魄力。
禁的不是酒 而是歪風
有人一再擔心,這樣的禁令會影響酒行業(yè)發(fā)展和經濟增長。如果在五年前,此令或多或少都會讓市場一震,而今天,當白酒消費越來越多地從公務接待走向中產消費和大眾消費,大可不必多慮。
與其顧慮這對市場有影響,還不如說它更能撼動“四風”。其實,全面禁酒的“醉翁之意”不在于酒類消費,而在于作風建設。
公務活動中,飲酒與禁酒的背后,是風氣的較量。一杯酒就是一個作風窗口,“吃喝風”“送禮風”“舌尖上的腐敗”等,無不與此相關。這些問題也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最先抓的,自中央八項規(guī)定始,對公款吃喝、公款接待就開始戴上“緊箍”。而后,諸省的細化規(guī)定不過是中央精神的延伸,或細致或粗略,或全面或單一,也都是狠剎“四風”、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力舉。
從這個意義上說,貴州的全面禁酒令如果有風向標意義的話,那就是以更嚴厲、更嚴格的規(guī)定來持之以恒地糾“四風”、抓作風。
“禁酒令”雖好 但需久久為功
有令必行,令行禁止。對于“四風”問題,不管是黨中央部署的一系列行動還是各地方的規(guī)定,都應該在落實中擲地有聲、立竿見影。很多時候,人民群眾之所以會充滿期待,因為政策決心描繪了新景象,不落實就會讓群眾失落;人民群眾之所以會始終擁護,因為各級各地領導干部以上率下樹立了標桿,不執(zhí)行就會讓群眾離心。
“一打綱領不如一個行動?!?STRONG style="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PADDING-BOTTOM: 0px; MARGIN: 0px; PADDING-LEFT: 0px; PADDING-RIGHT: 0px; MAX-WIDTH: 100%;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PADDING-TOP: 0px">禁酒令雖好,不落到實處、不善始善終、不久久為功,也無濟于事。這需要各級黨委、紀委肩負起應有的主體責任、領導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也需要黨員干部牢記黨紀國法,自覺自律;更需要全社會和廣大群眾積極監(jiān)督。“我干了,你隨意”,需要變成“守黨規(guī),正黨風”。
時間會告訴答案?;厥讛?shù)千年,酒文化傳統(tǒng)會說,“適量,就好”;回顧過去五年,黨風廉政建設警示,“禁酒,禁久”。習近平總書記也反復強調,一定要認清“四風”的嚴重性、危害性和頑固性、反復性,鍥而不舍、馳而不息抓下去。對老百姓來說,喝的不一定是酒,而是感情;對黨員干部來說,禁的也不是酒,而是歪風。惟有嚴禁、嚴查,寸步不讓,才能以清風正氣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