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交警發(fā)布公告,從10月27日到11月26日,將開展電動自行車和非機動車集中整治行動。近年來,因為違規(guī)駕駛非機動車而造成的交通事故頻頻發(fā)生,而且在這類交通事故中,死傷的概率極大。
以18日發(fā)生在青口的一起交通事故為例,一男子騎電瓶車攜帶妻兒行駛在機動車道上,過紅綠燈時不慎與一輛大貨車發(fā)生刮擦,男子及時跳車逃生,然而妻兒卻慘遭車輪碾壓,16個月大的兒子當場死亡,妻子手臂也沒能逃過一劫,面臨截肢。
這樣的個案在咱們生活中并不鮮見,屢屢發(fā)生,然而卻屢禁不止。為了讓廣大非機動車駕駛員養(yǎng)成良好的駕駛習慣,義烏交警發(fā)動此次集中整治,這將是義烏有史以來最嚴的一次,務必達到效果,改善事故頻發(fā)的狀況。
小編今天早上跟隨義烏交警二中隊的民警,在稠州北路和化工路的交叉路口做了一個小小的調查。從早上8點到9點45分,還不到兩小時,民警就查處了28起非機動車駕駛員的違法行為,這其中最多的就是違法載人和闖紅燈。但許多市民在接受了處罰之后并沒有認為自己有錯,等到了民警看不到的地方又載上了人。
其實,交警在開出罰單之后總會告訴對方,處罰并不是目的,只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提醒司機,要遵守交通法規(guī),別拿自己的生命當兒戲,你不知道什么時候危險會降臨,只有自己做好完全的準備,才能避免悲劇的發(fā)生。
小編了解到,本次整治行動針對全市電動車和非機動車通行的重點路段和時段,交警通過流動巡查、定點檢查等多種方法,做到見違必糾。
第一,重點對電動車和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在機動車道行駛、違法載人、違反規(guī)定載貨、酒后駕駛、非法改裝等影響交通安全和暢通的違法行為,加大處罰力度。
第二,對輕微違法行為以教育糾正為主。
第三,對擅自加裝動力的人力三輪車,在處罰的同時要拆除動力裝置和遮陽蓬。
整治期間,平峰時以處罰為主,高峰時以糾正為主,本次整治結束后。交警還將開展常態(tài)化管理,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不給違法行為留有可乘之機。
別以為交通事故離我們很遠,看看下面這些,你覺得該不該進行整治呢?
能做到遵守交通規(guī)則,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請在下面豎個大拇指!

